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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确定非法外籍劳工离境的最后期限
[政策法规]-[行业政策] 来源:商务部 作者:驻利比亚经商参处 点击数:   收藏本页
更新时间:2007年2月15日 22:20:23
    2月1日,利比亚劳动、就业与培训部宣布,非法居留在利境内的外籍劳工必须在2月28日前离境,此后不允许任何没有合法劳动合同的外籍劳工在利工作。

  劳动部指出:在规定期限内离开的劳工可免去在利工作期间的各种税款;超过规定期限的,必须缴纳相应的税款。

  它呼吁本国和外国雇主尽快与各市的劳动就业部门联系,以核实劳工合同状况,没有合法劳工合同和采取有效卫生措施的雇主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外籍劳工非法居留罪等,其目的是整顿当地劳动力市场,保护本国劳工的利益,阻止非法使用外籍劳工。

  据悉,自上周末起,利相关部门开始根据当地市场的需求对外籍劳工进行注册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