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外籍劳工管理局局长穆罕默德上校近日对苏丹通讯社发表讲话称,2月份开始的外籍劳工管理计划是由外籍劳工管理局会同相关安全部门、劳工部和难民署共同执行。该计划目的是减少在苏公司、工厂、餐厅、公园、大学和居民区的外籍劳工,为苏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穆罕默德敦促雇主在雇佣外籍劳工前,首先要根据2001年外籍劳工组织法,到劳工部取得工作许可。该法规定:只有在苏丹本国人不能胜任的情况下才允许招募外籍员工,且外籍员工年龄不小于21岁。 穆罕默德称,没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外籍员工一年期满后将不能再续。他强调,违反该法将被判处监禁或罚金或两者同时执行。他同时还警告公民未经允许不得容留外籍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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