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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女子用假结婚换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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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女子用假结婚换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被判坐牢

[行业动态]-[时事要闻] 来源:联合早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9月9日 23:00:49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我国女子张金艳花12000元买假老公,并在4年后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然而,两人假结婚的事被揭发,这对假夫妇与“媒人公”都被控上法庭。

  假老公叫李志强(35岁),“媒人公”黄艾宏(45岁),都已被治罪,锒铛入狱。

  32岁的张金艳女士通过律师,以本案涉及有关贪污具备什么元素及婚姻定义的争议,要求将案件从初庭提上高庭审理,但是已被驳回。

  张金艳9月5日俯首认罪,法官判她坐牢8个月后,她的代表律师卢彦佐向法官申请让被告7日才开始服刑,但并没有说明原因。

  主控官瓦拉慕蒂拉妮副检察司反对律师的申请时说,本案已拖了很久,被告在本地没有家人,她也准备放弃永久居留权,潜逃的可能性高。

  法官同意主控官的陈词,不准张金艳保释,谕令她即刻入狱。

  案情显示,张金艳为了能够在新加坡居住,通过出租车司机黄艾宏找上咖啡店助手李志强,与后者假结婚,以便申请永久居留权。

  张金艳在2001年3月23日和12月18日之间,前后8次通过黄艾宏付钱给李志强,总共付出12000元。两人在2001年6月21日注册结婚,张金艳于2004年11月24日以李志强妻子的身份申请永久居留权,并于前年2月7日获接受。

  两人“结婚”4年后,假结婚的事被揭发。前年6月2日,贪污调查局接到情报,指张金艳和李志强假结婚,当局在掌握证据后将张金艳等人控上法庭。

  张金艳共面对8项行贿控状,律师求情说,被告喜欢新加坡,想嫁给新加坡人,来这里生活。黄艾宏帮她做媒时因为男方要钱,发生困难。为了尽快达到目的,张金艳决定给男方钱。

  但律师指出,被告和李志强结婚后,两人虽分开住,但已圆房,有夫妻之实。他们还打算买组屋同住。

  律师说,被告在本地居留期间,原本在一家公司当公关。她被控后,因媒体广泛报道,承受许多压力,还失去工作。她已准备放弃永久居留权。

  律师要求法官同情被告的遭遇,对她从轻发落。

  涉及此案的黄艾宏,之前经过审讯后被判坐牢14个月,他向高庭上诉但被驳回。李志强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月又两个星期,罚款15000元和交出所有贿金12000元。

  张金艳去年申请跟李志强离婚,并于今年6月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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