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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事保护艰难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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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事保护艰难中前行

[行业动态]-[时事要闻] 来源: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9月17日 22:06:28

 

    给领事保护工作构成最大冲击的是由中国公民和企业自身违法违规造成的领事保护案件

    “解救绑架人质、撤侨等这些广受关注的重大安全事件不过是领事保护工作中极小一部分,真正占用大量领事保护资源的却是一些违法犯罪案件,2006年3.1万余起中国的领事保护案件中,涉及中国海外公民违法犯罪的就占到50%以上。”

    8月23日,中国外交部正式成立“领事保护中心”。9月11日,刚刚履新的中心主任何平和副主任陈雄风接受了《国际先驱导报》的专访,讲述海外安全状况复杂性给领保工作带来的挑战。

  大海捞针般的寻亲故事

    如果没有陈雄风的帮助,张云山或许不会这么快找到自己的女儿。

    今年年初,陈雄风接到张云山打来的电话,声称家里突然跟身在瑞士的女儿失去了联系。陈雄风这位当时外交部领事保护处的负责人随即跟瑞士使领馆取得联系,一场异国寻亲之路便拉开了帷幕。

    “张云山提供的信息很少”,因此领事馆方面颇费了一番周折,动用了当地的各种资源。“先是从移民部门查出入境记录,证明她在境内。然后再去社会福利部门,查她是不是登记相关手续,享受社会福利待遇,但是她是临时居留的,没有找到。”

    大网捞不到,就再找小网如警察部门。“如果发生案件,或者失踪人口,名单上可能会有她。还是没找到,后来又找了一些慈善团体,还有一些学生常去的旅馆。”陈雄风说。二十多天之后,领事馆工作人员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他的女儿,她当时精神状况不是很好。”

    在陈雄风的日常工作中,像这样的寻亲案件再普遍不过了。然而,并不是所有寻亲的案件都和上文中提到一样情有可原,而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曾经,陈雄风就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件。“父母找到我们,说小孩去某国留学,好长时间没和家里联系了。而且据说小孩还接到恐吓电话,有人要绑架他。我们帮忙寻找的结果是这个人根本没有在那个国家出现过。”已经核实孩子没有在所在国,按说陈雄风和他的同事们的任务已经结束了。但他们还是主动跟国内的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查找出入境记录的结果竟然是小孩没有出境。“人就在离家不远出,租了个房子,一直就猫在那儿,所谓绑架都是孩子自己一手导演的。”

    “这类案件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占用了很大的公共资源,对正常领事保护构成很大冲击。”何平对《国际先驱导报》说。

  艰难中解救“非法”同胞

    实际上,给领事保护工作构成最大冲击还并不是寻亲,而是由中国公民和企业自身违法违规造成的领事保护案件。“去年3万余起领事保护案件中,50%以上属于违法犯罪案件。比如非法移民、非法经商、不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从事色情活动、经营活动中的贿赂行为等等。”何平说。

    虽然是违法案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找到当地领事馆,领事馆还是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尽可能多的协助。何平记得,某国使领馆曾经处理过一个非法移民投诉的案例。“一名在当地餐馆打工的中国公民找到使领馆,说老板拖欠工资,后来得知,老板正是利用他非法移民的身份而故意不给工资,最后使领馆请律师出面,跟老板直接交涉才要回了钱。”

  劳务纠纷有时根源在国内

    劳务纠纷大概是仅此于违法犯罪的第二大所占比例比较大的领事保护案件。据陈雄风透露,在劳务纠纷频发的马来西亚,仅2004年,使领馆出力送回来的非法劳务人员就有2000多人。

    不过,并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这些当事人身上。“有些由于是非法中介,本身出去渠道不合法,很多连合同都没有签;还有合法中介的不正规操作,甚至有些是当地政府护送出去的。”陈雄风分析说,这跟某些地方政府不合理的政绩观有关。

    与其他案件相比,劳务纠纷处理起来也更为漫长。“有一个发生在非洲某国的案子,拖了两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完全了结,甚至还有少部分人没有回国。”说到这,陈雄风的语气也变得感慨起来。

  对外交涉很讲究技巧

    对于中国领事官员来说,为了保护中国公民,在同外方交涉时是有不少必备的技巧的。“当然我们也会适当妥协,但更要讲究原则,即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之下,适当地作出灵活地调整和处理。 首先要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充分了解,找到其中的交涉空间;其次,要确保事实确凿无误;第三,不能吵架,而是说理,不是以中国政府官员的身份,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把问题反映出来;第四,要着重强调人道方面的东西。”何平说。

    陈雄风回忆起一起中国公民在海外因拍照被扣的案件,“去某国之前,旅游团都提醒说这个国家禁止随意拍照,但是个别人还是好奇拍照,然后被扣。”

    “由于涉及包括政治因素在内的复杂因素,处理起来特别困难。”何平说:“使领馆主要还是从当事人角度向外方予以澄清。最后,该国有关方面最终同意不走司法渠道了,而改行政处罚了。”

    而比交涉技巧更为重要的是,“ 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跟当地执法等部门建立密切关系”。何平说:“不是等到出了问题才找人家,如果那样就很难的。”

    领事保护决不越法行事    

    但是,陈雄飞也强调:“如果中国公民在海外涉及贩毒,抢劫,盗窃等等犯罪行为,要求使领馆给予庇护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跟劝服当事人说,只有通过当地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事实上,超出领事保护范围的还有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有些企业会把这种经济纠纷上纲上线到民族之间的冲突,说是当地人歧视中国人,以抬高它的政治影响,要挟国家帮他们解决问题,甚至有些企业内部的经济纠纷和矛盾,也要使领馆出面解决。这些显然是不合理要求。”何平说。

  

“领事保护有所为有所不为”

    ——专访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负责人

  重大突发性领保案件频发为领事保护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不过领事保护也有能与不能的范围

    从“尽量避免喝未煮开的水(除密封的正规灌装的矿泉水)”,到“在公共场合不要大声说话”,事无巨细,这就是外交部8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最新版《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跟2000年、2003年两个版本相比,这本两万字的小册子最大特点就是“以人为本”。

    9月11日,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主任何平和副主任陈雄风接受《国际先驱导报》专访,分析相关举措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海外中国人保驾护航

    《国际先驱导报》: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发布《指南》,并成立领事保护中心?

    何平:《指南》的发布和领事保护中心的成立都是现实迫切需要。2006年,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处理各类领事保护案件3.1万余起,这意味着,平均每天至少有数百名身在海外的中国人遭遇各种困境,而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平均每天要处理100多起案件。领事保护发案量逐年上升的背后是海外公民数量的持续增加和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相互交织。案件类型从传统向非传统领域发展,规模和复杂性超过以往。

    领事保护的能与不能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公民碰到哪些困难时可以请求领事保护?而哪些不可以?

    何平:可以提供保护的事项包括当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时,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请领事官员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当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当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前往探视;当遭遇意外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当遇到生计困难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等。

    不可以的事项包括:为中国公民申办签证,代为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参与仲裁或解决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代为提出法律诉讼;帮助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代为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将中国公民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代为保管行李物品;代为购买免税物品等等。

    当事人应当偿还使馆垫付费用

    《国际先驱导报》:我注意到新的《指南》在费用方面强调得比较多。这是不是跟使馆垫付费用之后,很少有当事人返还有关?

    陈雄风:对,但也有人返还。这个从经济学角度解释更清楚,国家公共资源不可以滥用,不能因为人在国外就享受了比国内公民高一层的待遇。在紧急情况下,驻外使领馆为当事人垫付一部分小额的费用,维持一两天的生活,或者是返程路费,都需要提供担保。但是垫付60天之内是必须归还的,如果大家都不还的话,这项便民的措施就不会做得更久,会影响使领馆正常运转。

    《国际先驱导报》:韩国人质事件有一个争论的焦点是韩国政府跟人质家属索要费用。我们之前也解救过许多中国人质,跟人质家属要过费用吗?

    陈雄风:没有,主要是没有法律依据。一般在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政府有求偿权。同样中国撤侨也没有收钱,实际上像美国法律对撤侨是规定要收钱的。

    争取把干扰性案件降到最低

    《国际先驱导报》:领事保护最理想的前景是什么?

    何平: 今后工作的侧重点可能集中在,强化对中国公民安全和守法意识的教育,希望中国公民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强,不是纯粹靠政府解决问题。

    陈雄风:争取把那些干扰性的案件降到最低程度,这样把国家公共资源投入真正需要用的地方。如果经过大家的努力,发案率越来越少的话,大家的安全感也会加强了。

    《国际先驱导报》: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有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借鉴的,比如立法?

    陈雄风: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有一部单独的领事保护法,都是涵盖在其他法律之中。目前中国已经在研究其他国家的理论和立法,另外也要把我们自身的基础调研工作做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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