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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以色列劳务人员要了解以对外籍劳工工作年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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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以色列劳务人员要了解以对外籍劳工工作年限的规定

[出国指南]-[注意事项] 来源: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月17日 6:00:34

  外交部网站近日消息,部分中国在以色列的劳务人员被其雇佣公司以工作时间超过5年为由要求尽快离境,造成了不必要经济损失。据中国驻以色列使馆了解,以入境法规定,外籍劳工自入境之日起,在以色列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3个月。当地高等法院以往的判例表明,此期限是从劳工第一次进入以色列境内开始计算的。

  外交部领事司和驻以色列使馆特别提醒,计划到以色列的劳务人员,特别是再次务工人员,应注意严格遵守以色列入境法规定,签订劳务合同时做好相应准备,勿存侥幸心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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