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出国务工被遣返 三男子不仅“淘金”梦碎 还被法院判刑!

2021-11-24 08:52:39 出国外派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204


偷渡出国务工被遣返 三男子不仅“淘金”梦碎 还被法院判刑!

梦想出国打工赚大钱,三人结伙偷越国(边)境,结果一分钱都没有赚到手,反而锒铛入狱。11月23日,凭祥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偷越国境出国打工案件,3名被告人获刑。

 

经审理查明

岳某为寻找高薪工作,于2021年6月底联系了王某、罗某,三人商量后决定一起去境外出国务工。同年7月11日,三人从外地一起前往来到凭祥市,当天夜晚,在他人的安排下,三人经广西凭祥市中越边境小路偷渡至越南。7月18日,在越南龙安,三人被越南警方抓获,并在该地进行隔离。9月6日,越南警方将三人从友谊关口岸遣返回国,根据凭祥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和相关规定,三人被送到凭祥市上石拘留所特殊防疫隔离点进行隔离。10月6日,三人被凭祥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被凭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现羁押在凭祥市看守所。

经审理认为

岳某、王某、罗某3名被告人为了出国务工,在他人安排下,结伙从边境小道偷越国境,情节严重,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3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岳某、王某、罗某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当庭宣判

国境线神圣不可非法逾越,尤其是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非法出入境的行为更是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及社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切勿漠视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方式偷越国(边)境出国打工,否则触及法律高压线,换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佚名)


标签: 出国劳务 出国劳务信息 出国打工 偷渡 出国务工 判刑

行业动态»人才动态  最新文章
行业动态»人才动态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