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母子蛇头组织20人偷渡出国打工

2010-11-17 22:37:01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878


  日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重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中年妇女刘某及其儿子和北京一家旅行社的经理合伙,以出国旅游的名义非法将20位市民带往韩国出国打工,获取巨额利益。日前,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70万元;其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处罚金20万元。

  案件回放:“大能人”母亲五六万元办出国 儿子帮跑腿当领队还管“包装”

  无正当职业的55岁中年妇女刘某,在一些人眼中可是个“大能人”。2009年,她与北京某旅行社经理徐某(另案处理)相识,和其预谋以旅游名义帮人骗取出国签证,前往韩国打工。刘某能帮人办出国的消息很快传开了,一些单位效益不好的职工和郊区农民纷纷找到她,让她帮忙把自己办到国外去。这些人也坦言,找刘某办出国就是为了去韩国打工。刘某分别收取这些人五万元或六万元费用,而且给他们开具了收据,并且承诺,如果去不了韩国,就全额退款。但只要进了韩国,钱就不退了。就这样,刘某在无组织旅游和旅行领队资质的情况下,为这些人伪造了在职工作证明、收入情况等虚假申请签证材料,然后与徐某合作骗取出国签证。同时,她还指使自己的儿子采用电脑技术变造、伪造了领队证。

  为了让这些人顺利出关,刘某亲自或让儿子带领他们去商场购买服装,以“包装形象”。之后,刘某或组织出国人员到北京首都机场登机,或充当领队亲自带领这些人前往日本、韩国“旅游”,以达到帮助他们滞留韩国的目的。据被害人陈述,即便去日本也只是短暂停留,最终目的地仍是韩国。

  在刘某作案过程中,刘某之子在明知母亲从事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充当领队,以“旅游”名义带领人员前往日本或韩国,而且还向出国人员赠送或带领他们购买服装,以“包装形象”。

  判决结果:变造护照机场被查 母子双双锒铛入狱

  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12月,刘某共组织20人出国,其中9人成功进入韩国并滞留,其余11人被韩国边检拒绝入境。韩国边检部门在其中4人的护照上加盖了拒关章,将他们遣返回国。刘某等人采用电脑技术将4人护照上的拒关章抹掉,使用变造的护照重新申请了出国签证。2009年12月26日,刘某带领这4人在韩国机场入境时,再次被拒绝入境,并被遣返回国。3日后,刘某在北京首都机场入境时,被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查获。2010年1月,刘某之子被查获。经查,刘某先后获取人民币70万元,与徐某瓜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及其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侵犯了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且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行为已构成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共同犯罪中,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对话检察官:出国打工应走合法途径

  河北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郝静表示,虽然国内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但还是有很多人整日做出国淘金的梦,存在这种梦想本无可厚非,但出国工作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而不能像本案中的一些人那样采取非法手段。事实证明,想以旅游名义滞留国外的人大多在机场就被拒关了。即便一些人达到了滞留的目的,但作为“黑户”的他们,终日提心吊胆,而且很多权益得不到保护,有些人甚至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最好放弃非法滞留国外的想法。

  公诉人李诗江表示,通过本案可以看出,一些部门存在对出国人员资格审查不严的情况。如果当初对工作证明和收入等情况审查得更加严格一些,刘某母子就可能不会得逞。另外,在旅游业界存在着“允许旅行社在办理出国旅游时有一定的失误率”的情况,这也给一些从业者作案提供了机会。这些都是应该引起注意和进行改进的地方。

(佚名)


标签: 天津 偷渡 出国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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