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调解中初级PME雇佣纠纷机制启用

2011-02-13 22:44:50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577


  新加坡协助化解中初级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人员雇佣纠纷的新机制,2月1日正式生效,新加坡人力部长颜金勇委任了30名劳资政调解顾问,为涉及纠纷的雇主和雇员提供咨询。顾问名单上星期在政府宪报上公布,他们都是由全国职工总会和全国雇主联合会推荐的。

  由于专业人士、经理、执行人员和技师在劳动队伍中所占比例已超过五成,预计还会更高,劳资政三方认为须更关注他们的需求,该调解机制因此产生。

  在新机制下,通过新加坡人力部劳工总监裁定解决薪金纠纷的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人员(Professionals,Manager Executives,简称PME),其月薪顶限从原来的2500元调高到4500元。此外,任职于不设工会公司但以个人性质参加工会的PME,只要月薪低于4500元,也可通过调解过程,解决有关薪金、合约和裁员津贴的纠纷。由于已有机制为技师解决雇佣纠纷,新机制专注协助PME。

  新加坡人力部发言人回答询问时说,每名劳资政调解顾问(Tripartite Mediation Advisor)的任期是两年。进行劳资政调解会议时,人力部官员将扮演主导角色,接受调解的雇主和雇员则由在场的两名调解顾问提供咨询和援助,务求和谐化解纠纷。

  至于预计需要花多少时间来化解一起纠纷,发言人说,这得视个案的复杂程度而定,“但一般相信,多数个案经过两三次调解会议就可解决”。

  劳资政调解过程规定PME与雇主都不可缺席。雇员无故缺席的话,案子可作废;如果雇主无视指令屡次缺席,则可能在工业关系法令下面对不超过5000元罚款。

  规定劳资双方会商是新机制优点

  受访的劳资政调解顾问异口同声指出,新机制的一大优点正是规定劳资双方都出席调解会议。这是因为,原有机制虽允许非工会会员的PME向人力部自愿调解处求助,可是雇主未必接受调解,最终还是得闹上民事法庭,不但花费高,过程也冗长。

  新加坡职总工业关系署署长詹惠凤表示,由于接受调解的公司都不设工会,出席的雇主代表相信多是高级管理人员,职总在推荐调解顾问人选时,特地挑选了有丰富处理工业关系经验的工会领袖。
  詹惠凤说,涉及劳商职工、媒体和教育从业员的雇佣纠纷相对频繁,因此特地推荐了相关工会的领袖当调解顾问。她也说,认为遭受不公平对待的中初级PME须先向工会投诉,工会再设法与雇主协商,并只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把个案上报人力部。新加坡人力部在必要时进行调解会议,由劳资政调解顾问提供援助。

  劳资政调解顾问来自不同行业领域

  新加坡工业与服务业雇员联合会副执行秘书朱素秋是其中一名受委的劳资政调解顾问。该工会5万6000名会员当中,不少任职于不设工会的公司,可在新调解机制下受惠的PME约占工会总会员人数的三成。当了10年工业关系员的朱素秋说,当调解顾问和工业关系员最大的不同,是顾问的首要任务不是维护特定会员的利益,而是公正、合理地面对涉及纠纷的劳资双方。

  全国雇联推荐劳资政调解顾问人选时,确保人选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并拥有处理工业关系和人力资源的经验。全国雇联执行理事长高元杰同样强调,劳资政调解会议与通过工业仲裁庭裁决纠纷不同,雇主和工会领袖不再只是从维护资方或劳方利益出发,而是双方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高元杰说,尽管目前仍未以劳资政调解顾问身份出席调解会议,但各顾问不时碰头,分享化解纠纷的方法和原则。

  同样受委为调解顾问的喜来登酒店人力总监陈白框相信,今后会有更多人向他询问如何面对不公平待遇等,他对此表示欢迎。曾担任职总工业关系员并曾在新加坡人力资源学院任教的他相信,将能够把相关经验派上用场。

  陈白框说:“能够为没有多少处理人力资源知识的雇主(特别是中小企业雇主)提供咨询,让他们对相关法律有认识,又能让不被工会代表的雇员有申诉的管道,这令人期待。”

(佚名)


标签: 新加坡 雇佣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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