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法务省推出技能实习生再入国特别措施的紧急通知

2011-05-04 21:11:29 商务部 点击数:747


各有关经营公司:
    据我会驻日代表事务所报,3•11东日本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和核泄漏事故导致我不少灾区技能实习生被迫中途回国。据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通报,鉴于目前日本灾情已基本趋于稳定,为稳定技能实习生业务,促进日本灾后重建,日本法务省出台了因灾中途回国技能实习生再入国的特别措施(全文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经营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及时指导符合上述情况的回国技能实习生办理有关再入国手续。
   
                                                              劳务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日本法务省发给因东日本特大地震灾害没有取得再入境许可而出境的具有“技能实习”和“研修”在留资格有关人员的通知
 
 
 
附件:
日本法务省发给因东日本特大地震灾害没有取得再入境许可而出境的具有“技能实习”和“研修”在留资格有关人员的通知
2011年4月18日
 
    对于具有“技能实习”及“研修”在留资格而居留日本的有关人员,因东日本特大地震灾害而在没有取得再入境许可的情况下离开日本的,或者在出境时曾经拥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而在打算重新入境时入境许可已经过期的人员,我们将采取以下的特别措施。详情请向就近的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咨询。另外,我们在地方入国管理局和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也受理咨询。
1. 可以通过特別措施申请签证的情况
 (1) 在3月11日拥有“技能实习”和“研修”的在留资格而居留,其后未得到再入境许可即出境的情况 ;
 (2) 拥有“技能实习”和“研修”的在留资格而居留的人员,在3月11日以后持有效的再入境许可离开日本,因东日本特大地震灾害而要延期后重新到访日本的日程,造成再入境许可(及居留期限)的有效期过期的情况;
2. 申请签证时所需的文件资料
    除了签证申请书、照片及护照外,根据居留本国的在留资格,必须准备以下的文件资料。 另外,在审核的过程中,有时会视需要要求追加资料或进行面谈。
(1) 技能实习1号A(企业单独型)
a.能够显示本国居留经历的文件(护照上印有登陆许可、再入境许可印章的一页复印件等);
 b.由实习实施机构出具的认可其继续进行技能实习的呈报书 ;
 c.技能实习1号实施计划书(计划如未作变更,则提交以前的计划书复印件);
d.雇用合同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e.雇用条件书(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f.实习实施机构当前所接收的技能实习生的名单。
(2) 技能实习1号B(团体监理型)
a.能够显示本国居留经历的文件(护照上印有登陆许可、再入境许可印章的一页复印件等);
b.由监理团体和实习实施机构联名出具的认可其继续进行技能实习的呈报书;
c.技能实习1号实施计划书(计划如未作变更,则提交以前的计划书复印件) ;
 d.雇用合同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
 e.雇用条件书(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
 f.实习实施机构当前所接收的技能实习生的名单 2/2
(3) 技能实习2号A(企业单独型)
a.能够显示本国居留经历的文件(护照上印有登陆许可、再入境许可印章的一页复印件等);
b.由实习实施机构出具的认可其继续进行技能实习的呈报书;
c.技能实习2号实施计划书(计划如未作变更,则提交以前的计划书复印件) ;
 d.雇用合同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
 e.雇用条件书(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
 f.检定合格证明书复印件等(出境时的在留资格为技能实习1号A的人士,仅限于已通过了技能检定时)。
(4) 技能实习2号B(团体监理型)
a.能够显示本国居留经历的文件(护照上印有登陆许可、再入境许可印章的一页复印件等);
b.由监理团体和实习实施机构联名出具的认可其继续进行技能实习的呈报书 ;
 c.技能实习2号实施计划书(计划如未作变更,则提交以前的计划书复印件) ;
 d.雇用合同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
 e.雇用条件书(劳动条件通知书)复印件(如内容上未作变更,可以无需提交) ;
 f.检定合格证明书复印件等(出境时的在留资格为技能实习1号B的人士,仅限于已通过了技能检定时)
(5) 研修
a.能够显示本国居留经历的文件(护照上印有登陆许可、再入境许可印章的一页复印件等);
b.由研修接收机构出具的认可其继续研修的呈报书 ;
 c.研修实施预定表(如实施预定上未作变更,则提交以前的预定表复印件) ;
3. 签证手续费
除手续费免除对象国籍的人士外,均需缴纳签证手续费。
4. 审核期间
基于本项措施的签证申请,在驻外使领馆受理了签证申请后,将通过外务省与法务省协商,方可签发签证,故与普通的签证申请手续相比将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因此,在申请签证时,请注意时间上的余量。
5. 入境预定日
申请人在取得了签证后,为了能够顺利办理入境手续,在取得签发的签证时,请务必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汇报入境预定日、入境口岸、入境航班。另外,在汇报完毕后,如果出现了日程等方面的变更时,请务必向申请签证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汇报变更后的入境预定日、入境口岸和入境航班。

(佚名)


标签: 日本 技能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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