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半年分文未得 河南非法中介5年忽悠500农民工

2011-05-16 10:05:39 每日经济新闻网 点击数:1763


    张庚(化名)是来自河南林州的农民工,他和其他12位工友现在随身揣着材料四处讨说法,已经半年了,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拿到任何赔偿。

    张庚于去年6月份,向一家职介所交了1.4万元的费用之后,远赴位于非洲西海岸的安哥拉打工,未料此去染上了传染病。半年里,不仅未获一分薪酬,还遭遇铁棍毒打。张庚和工友们辗转逃回国内,却因病负债累累。

    主导这次打工的机构是河南林州市大众职业介绍所,负责人为王俊红。据记者调查,王俊红供职于河南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营这一职介所已有多年。

    这13位农民工的遭遇只是河南林州非法职介生意的冰山一角。这座位于太行山下的城市中,有大量农民工出国打工,也催生了一大批非法职介机构。

    500人的受骗名单

    在一本厚厚的账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出国打工人员的名字和电话。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估算,自2007年以来,有500多名农民工被骗至国外。

    5月9日,记者联系上多位出现在名单中的农民工,他们曾在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加拿大等国务工。有农民工称,“被骗的很多,过去之后没有工作,交的一两万元费用也要不回来。”

    此次林州13位农民工向大众职业介绍所交费之后,由该所负责人王俊红全权委托给林州市河顺镇官庄村人宋景诗。其后,宋景诗并未给这些工人办理合法出国务工的手续,而是办理了商务签证,也没有签订正式的外派合同,就带这些工人抵达安哥拉。

    2010年7月,13位农民工在安哥拉首都罗安达的中安建筑公司上班,但到了年末,只有其中两个人拿到了少量工资,其余11人分文未得,“生活得不到任何保障”。

    据林州商务局介绍,大众职业介绍所机构性质为民办,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书由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业务范围是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

    记者发现,在该所的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中最重要的是经营国内职业信息项目,并不具备经营对外劳务输出的条件。

    林州商务局方面表示,大众职介所并未到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这是一家非法职介机构,被骗民工数量达500多人。

    多部门“踢皮球”

    记者多次联系宋景诗,均未果。其后记者拨通王俊红的电话,她否认了自己在人社局工作,而是在劳动服务公司上班。

    王俊红表示,自己不认识宋景诗,也没有创办大众职业介绍所。她稍后表示,大众职业介绍所早就停办了,问及原因,她吞吞吐吐,然后挂断电话。

    但是,根据林州市商务局向林州市政府的书面说明,王俊红就在人社局工作。

    早在2007年7月22日,林州市商务局对外公布《合法职业介绍资格的民办职业机构名单公告》中,就有大众职业介绍所,其法人代表正是王俊红。

    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林州的大多数职业介绍机构背后,都有公务员的影子,这给目前农民工维权带来很大困难。

    前述13位农民工回国之后,想讨回所交的费用等,却从宋景诗那儿讨不到任何说法。而当地商务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法院等,都对类似案件无能为力。

    当地商务部门称,“他经营劳务中介是劳动部门批准的,我们管不了。”经商务部门批准的中介机构与务工人员发生纠纷后,均是建议当事人向政府、公安等寻求救助。

    而劳动部门的意见是,“出国务工引起的纠纷不归我们管,即使是我们批准的中介机构,我们批的只准其搞国内中介,他搞了国外劳务中介,应由其他部门管。”

    公安部门认为,这样的中介机构确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公安部门无权管,况且涉外事件属新生案件,“有些吃不准”。

    法院方面则认为,涉外类的案件,以前没有审过,确实不好掌握,所以会造成久拖不决。

劳务输出中介乱象

    据了解,林州国外劳务中介机构,目前共约六七家,主要分布在市区,有些却直接开在乡下个人家中。这些中介机构没有一家办理了商务部、省商厅核准或备案的证件。

    林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些中介机构在市区租一间房、安一部电话就算成立了,他们向每名农民工收费大都在1万~2万元。

    上述工作人员说,这些中介机构与出国民工均不签订合同,而是让农民工先交几千元费用,这些中介机构给出国务工者办理的是30日的旅游护照,而非务工护照。

    林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主任李明书统计发现,林州出国务工纠纷呈上升趋势。他说,现在此类事件发生后,国外因工因病死亡的工人通常得不到赔偿。

    该中心接到出国民工投诉的就达百人之多,死亡3人。目前纠纷主要集中在乍得、蒙古、利比亚和新加坡等国家。

    李明书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年来劳务中介市场愈发混乱,境外劳务中介市场亟待整顿规范,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密切关注这一市场。

    北京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卢晖临认为,农民工一定要做好前期准备,由于到国外打工成本很高,因此一定要选择有信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根据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及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由商务部统一核准,未经批准和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有专家建议,劳动者在报名的时候,应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经营资格证书,或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出国劳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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