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 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2012-05-23 08:30:18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336


来源:学习时报

 

    一是对联邦劳动局系统进行 “去官僚化”改造,既改名改制,又改革功能。德国覆盖全国的劳动服务网络为各个机构、企业和所有市民服务,尤其是负责落实法律规定的积极就业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和就业信息、咨询和指导介绍和安置工作以及发放失业金。

    二是合并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为寻找工作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两项援助合并后,二者合作使用税收资源,为寻找工作的人提供基本收入支持。

    三是引入竞争性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首先联邦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招标,继而失业者从联邦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为期至少3个月的培训券,自主选择购买任何一个定点机构的服务。

    四是激励多种灵活就业形式。德国联邦政府为失业者自谋职业、经营小本生意、季节性短工等多种就业形式提供大量资助,如补助、免税、培训等,提高就业人员的待遇水平。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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