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签好合同 发生纠纷可以维权

2015-05-20 09:41:54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498



    江城晚报2015-05-19讯,5月18日,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出国劳务人员不要与不法中介或个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出国务工人员与外派劳务公司、与雇主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出国务工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它将是出国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出国务工时,要分别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外方雇主签订合同。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的合同叫做《服务合同》,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另外,《雇佣合同》的内容要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

  《劳务合作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出国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合同期限。

  3.出国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出国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5.出国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6.出国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7.出国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8.出国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9.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出国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10.发生突发事件对出国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1.违约责任。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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