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哈出国务工法律先行,莫将“务工”变“误工”

2016-05-23 09:01:18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277


   随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和“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深入对接以及中哈产能合作持续深化,双方各领域合作呈现全面开花、快速发展的态势。哈萨克斯坦成为中资企业和出国务工人员“走出来”的重要市场。与此同时,国内各类赴哈出国务工人员日益增多,非法出国务工事件频繁发生,对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同程度损失。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对于各类中资企业和赴哈出国务工人员来说日益迫切。

  哈对引进外籍劳务有严格要求。2011年以来,为规范劳动力市场,哈不断完善《劳动法》、《引进外籍劳务条例》、《移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打击非法出国务工力度,2016年2月审核通过新修订的《引进外籍劳务条例》。

  哈政府每年规定外籍劳务限额,在此限额范围内向用人单位发放引进外籍劳务许可。2016年,哈外籍劳务限额约6.3万人。目前,哈境内雇佣外籍劳动力雇主约1600家,所雇外籍劳力大部分来自中国、土耳其、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其中中国劳务13373人,是获得配额最多的国家。但由于劳务配额仍难满足实际需求,办理与工作签证有关的一系列手续繁琐、耗时长,一些用人单位在使用外籍劳力方面存在违法情况。

  赴哈非法出国务工集中体现为出国打工人员未持工作签证,未按规定进行居留登记等。哈法律规定,除根据特定国际协议引进的外籍人员外,赴哈从事出国劳务活动的外国人都必须获得劳务许可。出国劳务许可的期限通常为1-3年,根据外籍出国劳务人员的种类不同可申请延期。签订出国劳务合同的期限不可超过劳务许可的期限。入哈从事出国劳务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籍者如未获得授权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且两国间未签订其它解决程序协议,将被驱逐出境。取得劳务许可后应立即办理签证。外籍劳务人员应持由哈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等授权机构根据劳务许可期限颁发的M字工作签证。

  外籍劳务人员赴哈后还应及时办理居留登记,这是至关重要但却容易被忽视或出错的一个关键环节。根据哈居留登记条例,入境5个自然日内要到哈内务部移民警察局进行居留登记,要求是工作单位为出国打工人员开具的邀请函上所标注工作地点与其实际工作地点需一致,也就是说,哪里邀请就要在哪里工作,在哪里工作就要在当地内务部门办理居留登记。居留登记通常由哈内务部门办理,但特定情况下可在哈边境口岸国家安全机关办理登记,登记后应及时告知内务部门。居留登记根据外国公民护照和移民卡办理,移民卡“赴哈目的”一栏应明确标注“从事劳动”。居留登记期限根据劳务许可期限确定,通常不超出护照及签证有效期。需要注意的是,劳务许可只在相应的州、市(阿斯塔纳、阿拉木图)有效,且不能转让给其它雇主。有一种常见情况是,办理居留登记后又到另一个城市工作,且未重新办理居留登记,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哈居留登记条例,若短期在哈的外国人变更居留地点超过5日,应在3日内书面告知内务部门并在5日内重新办理居留登记。若公司需委派员工出差,则应开具委派证明,由员工随身携带,重新办理居留登记时以示内务部门。出差结束后应立即返回原居住地。若在劳务许可期限内更换雇主,出国打工人员需在签订新劳务合同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授权机关。如违反相关居留登记条例,可能被缩短在哈停留期、处以罚款、刑事拘留甚至驱逐出境。

  法律意识观念淡薄,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导致中国赴哈非法出国务工事件时有发生,对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同程度损失,也有损国家、企业和个人形象。引进中国务工人员的任何企业均须知道,雇主对外国员工遵守哈移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责任。因此,要特别注意保证外国员工及时办理居留登记、变更地点后重新进行居留登记、限制在哈境内随意移居、工作期满后及时回国等一系列事项。每一位中国赴哈出国打工人员也应清楚,如何最大程度地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总之,增强法律意识和观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法渠道赴哈从事劳务是正确做法和根本保障。

  中哈日益紧密的合作和新机遇的产生使对中国劳动力的需求与日俱增,这为中国务工人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平台。但请牢记,赴哈出国打工务必让法律先行,莫将“务工”变“误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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