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 3人偷渡出国打工被抓获 判刑并处罚金

2021-12-22 09:06:48 出国外派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210


梧州 3人偷渡出国打工被抓获,判刑并处罚金

面对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的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其中,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偷越国(边)境,侵犯国边境管理秩序的行为,不仅为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隐患,更是违法犯罪。

面对偷越国边境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岑溪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开展严厉打击。自2020年以来,岑溪法院审理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类型的案件6件12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


    案例一


刘某雨是岑溪市某工地的分包商,为低价招揽外籍人员到工地务工,于2021年3月份到南宁市用小型客车接两名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到岑溪市某工地宿舍务工。


岑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雨违反国家出入国境管理法规,明知他人偷越国境仍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刘某雨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二


李某霖、李某名、韦某火为了到国外务工,于2021年3月份从梧州去到云南西双版纳、勐腊。4月份,三人通过他人带路的方式结伙偷渡至老挝国境内,后被老挝警方抓获。

 

岑溪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的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遂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七到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对于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严格,打击力度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即使运送行为发生在境内仍可能构成犯罪;自己偷越国境的,偷越三次、三人以上结伙偷越或者因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的即属于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偷越国境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国边境管理,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还会带来感染和传播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来源:岑溪法院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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