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打工 屡教不改被判刑

2011-07-11 11:08:56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718


    冒用他人护照出国打工,被遣返后仍不死心,再次偷越国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经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02年,青州女子汪某办理了期限5日的韩国旅游签证出国旅游。到韩国后,她看到某些工种薪酬比国内高,于是偷偷留在韩国打工6年。2009年底,汪某冒用朋友郇某的护照购买了机票,在乘坐飞机抵达韩国济州岛飞机场后被韩国警方发现并遣送回国。北京市出入境检查总站也对汪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汪某并未吸取教训。2010年,她又冒用亲属张某的护照购买机票,又一次前往韩国打工,被韩国警方发现后,再次被遣送回国。由于其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汪某被公安机关拘留,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佚名)


标签: 出国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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