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驻华使馆开始受理中国公民签证申请

2012-09-19 08:31:45 外交部 点击数:223


 

  2012年8月13日,格林纳达驻华使馆照会外交部领事司,自即日起,驻华使馆开始受理签证申请业务,具体如下:

  一、签证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10点至中午12点(节假日除外);

  二、颁发签证种类: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学生签证;

  三、签证有效期:一次入境最长3个月,多次入境最长1年;

  四、材料要求:签证申请表、有效护照、2张护照规格照片、户口本等;

  五、签证费:一次入境需10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多次入境25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驻华使馆只接受现金形式支付);

  六、签证受理时间:至少21天(加急服务需额外收费);

  七、驻华使馆联系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号塔园外交公寓T5-2-52。

  邮政编码:100600。

  电话:65321208/65321209,传真:65321015。

  电子邮箱:visa@Pek.gov.gd。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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