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关于建立重大或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2010-10-21 12:33:32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488


各相关派遣公司驻日机构:

    近期,在日本发生了几起我技能实习生严重被拖欠工资、技能实习生伤人等恶性事件,给我技能实习业务的开展带来了较坏影响。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个别派遣公司因为责任心不强,发生问题未及时向使馆和我所通报,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件处理难度加大,也给后期工作带来了被动。

    为避免今后类似的情况发生,我所特制定《重大或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请各派遣公司高度重视此事,认真按照该制度要求执行。

    有何问题,请径向我所联系。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抄报:驻日使馆经商处,领事部,承包商会。

抄送: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

 

 

附件:

          重大或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在日技能实习生的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防止事态恶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属于重大、突发事件,派遣公司应及时进行通报。

(一)严重拖欠工资等情况。

     1、日方拖欠我技能实习生工资涉及人数达5人以上;

     2、日方拖欠我技能实习生工资涉及金额共计300万日元以上;

     3、日方拖欠我技能实习生工资时间长达3个月以上。

(二)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情况。

 1、我技能实习生因工作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等致残或死亡;

 2、发生了与我技能实习生有关的重大人身伤害事件,并且严重触犯日本法律。

(三)自然灾害等事件。

     1、因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我技能实习生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当地发生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疾病,导致我技能实习生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二、通报程序:

 (一)当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派遣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紧急事件处理小组,并及时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处理问题。

(二)派遣公司应在事件发生12小时内,立即将事件情况通报所属领区的我驻日使领馆和承包商会日本事务所。   

    (三)通报包括如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涉及的中方派遣公司名称及技能实习生的姓名、人数;

     2、事件涉及的日方监理团体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其处理态度;

     3、事件发生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以及面临的具体困难等。

    (四)事件发生后,派遣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接受我驻当地使领馆和承包商会日本事务所的指导,共同努力,尽快将事件妥善处理。

(佚名)


标签: 研修生 中国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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