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外劳遣返金2012年3月起扣缴

2011-02-13 22:23:02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347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曼谷市行政注册办事处处长若萨2月8日透露,凡是聘用缅甸、柬埔寨或老挝3国合法外籍劳工的业者,从2012年3月1日起必须向有关部门上缴劳工遣返金,每一名劳工从其工资中扣出每年2100-2400铢,注入劳工遣返基金。

 

    若萨表示,凡是聘用缅柬老挝3国劳工的业者,当劳工取得在泰合法打工证后,必须从其工资中扣出部分钱,提交给劳工部设立的劳工遣返基金。其中柬国劳工每人每年上缴2100铢,缅甸和老挝劳工每人缴2400铢。该法规虽已生效,但要从2012年3月1日起扣缴。

(佚名)


标签: 泰国 外劳 遣返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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