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发布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1-11-21 09:21:16 半岛都市报 点击数:575


    记者11月19日获悉,为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刚修订的《青岛市处置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适用于本市劳务人员在境外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包括三种情况:境外劳务纠纷事件、境外劳务紧急事件和境外非法劳务紧急事件。根据境外劳务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事态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件划分为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死亡30人以上或伤亡100人以上的 ;造成本市境外劳务人员安全及财产特别重大损失的 ;劳务人员受伤害特别严重,在境外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 ;有中央领导批示处理的 ;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的。

  根据《预案》,III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由应急指挥部确定成立相应工作组。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派出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境外,在我使馆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为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预案》规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要确保各种文电的高效传递和转发,避免拖延和失误。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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