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2012-06-13 08:27:36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516


    近年来,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迅速,成效显著。随着业务的发展,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引起国内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维护稳定社会大局,在商务部指导下,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于2002年9月设置了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

  投诉中心成立以来,在指导、监督经营公司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出国劳务纠纷,为出国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打击非法劳务中介,积极协助各级政府部门防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为此,本刊特约邀请承包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李晋生主任,请他谈谈有关外派劳务投诉的一些具体情况。

  记者(以下简称记):李主任,请您总体介绍一下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的职责和成立以来接到投诉的情况。

  李晋生(以下简称李):我们投诉中心的职责是:一是受理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经营资格的公司外派劳务人员的投诉,并向有关部门、经营公司提出要求核实处理意见;二是负责跟踪、了解投诉处理结果,监督和促进有关方面及时调解权益纠纷,改进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三是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状况,并提出有关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向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相关政策、承包商会相关行业规范,以及外派劳务相关知识的咨询工作;五是负责对上访投诉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依法解决权益纠纷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六是协助承包商会有关对外劳务合作行业规范、国别劳务市场协调办法的制定、修改工作。

  为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防范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投诉中心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依据工作条例及工作预案,在2002-2004年“十一”、“五一”期间处理了多起群访事件,特别是在“十六大”、“两会”期间,积极有效地配合商务部及时妥善处理了大批出国劳务人员集体进京上访事件,维护了首都的社会稳定。为协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做好群众性事件的防范工作,凡是涉及出国劳务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投诉,投诉中心都及时通报“预警”信息,与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力争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共同维护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

  在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局)开展的清理整顿非法出入境专项行动中,投诉中心根据公司或出国劳务人员的举报,向公安部、国家工商管理局总局上报了多条非法中介涉嫌诈骗的信息,为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中介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了重要线索。同时,投诉中心还通过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揭露非法中介的诈骗手段,分析群众上当受骗的原因,以求扩大社会宣传效应。

  截止2004年底,投诉中心累计受理书面投诉129件,涉及出国劳务人员1598人;接待群众进京上访投诉21批次,涉及出国劳务人员586人;接受国家政策、法律、行业规范及国别情况等电话咨询近千个。除了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外,所受理的各类投诉基本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结果回函率逐年提高。

  记:投诉主要集中在哪些国家?

  李:以色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为纠纷多发市场,同时也是非法中介以输出劳务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主要市场。集体进京上访、重复访的出国劳务人员主要来自吉林;书面投诉福建、江苏、山东省籍劳务所占比例较大;非法中介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等地区。这表明各省、市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差别明显、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还较为突出。

记:您接待过许多投诉,请归纳一下造成出国劳务纠纷的主要原因?

  李:我们接到过的上访投诉,案由主要有出国后无劳可务、被抓遣返、拖欠工资、涉嫌诈骗、工伤理赔、死亡善后和收费后未派出等。

  在政府有关部门和承包商会不断加强国家有关政策、行业有关规范的宣传和引导下,出国劳务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开始增强。但产生纠纷或纠纷处理不及时,激化矛盾而导致出国劳务人员动辄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投诉的根源依然存在,其原因主要包括:

  1、外派劳务人员缺乏政策了解。出国打工人员既是一个弱势群体,同时又是一个整体素质需要极大提高的群体。不少出国打工人员在外派前基本不了解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又难于分清外派劳务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遵守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国务工的意识薄弱,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知不足。

  2、经营公司经营行为不规范。由于近年来承包商会不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出国打工人员反映较为强烈的多收费、滥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出国打工人员与经营公司在违约责任认定方面的争执仍占投诉的相当比例。

  3、非法中介违法经营活动猖獗。部分地方工商、公安管理部门对本地区非法中介的查处打击不力,以及对非法中介违法活动的披露不够,使大批人民群众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

  4、派出公司对出国务工人员外派前的培训、选派把关不严,对合同中规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宣讲不够,甚至对出国务工项目所在国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工作、生活等条件作不实介绍,承诺与实际不符也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您认为今后重点需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李:我国外派劳务人员和经营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较多、较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工商、外交、商务、劳动、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从法律、政策、管理、监督、宣传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和纠纷处理机制,尤其需要加快对外劳务合作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范,将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经营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效解决在外派劳务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切实保护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投诉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积极探讨和实践为政府、企业、劳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新路子、新模式。依靠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投诉机构的监督、促进作用,维护出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权益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动有关方面维权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经营公司、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状况逐年改善的目标。具体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学习、吸收、运用相关知识能力提升为实际服务能力,积极做好服务能力的积累和转化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案例宣传、网站宣传工作,寓服务于宣传,促进合法权益保护与对外劳务合作的协调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劳务纠纷的调研工作,提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的能力。四是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记:最后,请您对出国劳务人员在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提出一些指导性建议,以及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投诉中心投诉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李:为了使出国劳务人员了解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的有关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风险意识,商务部编发了《出国劳务必读》。如果想出国务工,可通过阅读《出国劳务必读》,了解国家关于出国劳务的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解决在出国过程中或者在国外务工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防止上当受骗。

  投诉人员务必要遵纪守法,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理性方式反映和解决权益纠纷问题。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影响和侵犯公共利益;应对境内外非法政治组织保持警觉,避免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蒙蔽和利用,把一般经济纠纷恶意政治化,从而影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若被非法中介诈骗,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管理部门报案,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当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想向投诉中心咨询有关政策问题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向投诉中心进行投诉、咨询。我们投诉中心接受经国家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公司外派劳务人员的投诉、咨询;接受政府部门转请处理的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事宜;法院正在审理或已经判决的、公安机关准备立案侦察或已经立案侦察的案件不在我们投诉中心受理范围;投诉人员可采取电话投诉、信件投诉、来访投诉形式进行投诉、咨询。

  为了便于投诉中心和有关部门对出国劳务人员的投诉事由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投诉信请务必完整明确地写明所要投诉的单位的名称、通讯地址及投诉人员本人的通讯地址;扼要列出对被投诉人的请求事项(如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请求补发拖欠工资、请求给予经济补偿等);客观、准确地对陈述认为自己(或被委托投诉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及纠纷处理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等,提出请求事项的理由依据;投诉信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证据、证明材料需要印章。

  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商务部和承包商会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重视。希望社会各界都来支持这项工作,共同竭诚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共同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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