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打工引发劳务合同纠纷

2012-11-07 10:10:19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213


 

  衢州新闻网11月6日讯 “如果您不远万里到非洲出国打工5个月,不仅没有赚到钱,还要倒贴钱,你会怎么办?”11月9日(本周五)上午9时,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出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二审庭审,衢州新闻网将对本次庭审进行全程同步网络直播。

  2009年11月27日,叶冰化接受孙婷婷的委托与吴志强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吴志强到非洲国家安哥拉出国劳务,为孙婷婷所在安哥拉的工厂加工不锈钢,合同期限自2009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1日止,月工资为5420元另加月电话补贴50元,由吴志强支付出国劳务押金10000元。后吴志强依约到安哥拉出国打工,2010年4月30日,经与孙婷婷协商解除合同,根据孙婷婷提供的结算明细,吴志强出国打工5个月,尚欠孙婷婷5775元。吴志强回国后,起诉至江山法院要求孙婷婷支付出国劳务期间的工资27350元,并退还押金10000元,赔偿利息损失及返程机票费用8000元。

  江山法院一审判决孙婷婷支付吴志强出国打工的工资27350元,返还押金1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孙婷婷不服,上诉至衢州中院。11月9日上午9时开始,衢州新闻网将对本次庭审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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