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杜马就自然人雇佣外国劳工进行立法

2010-09-12 22:05:23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715


俄罗斯国家杜马预算税收委员会提请杜马一读批准有关向赴俄免签国家的外国劳动力提供特惠和加强外国劳动力监管的法案。根据该法案,俄罗斯自然人雇佣的外国劳动力必须每月花费1000卢布购买劳动就业特许证。

根据法案,如果这些劳动移民具有专业技能和中高等职业学历,包括科研人员和教师,将根据工作邀请和他们同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向他们发放在俄工作许可。根据工作许可,这些外国公民及其家属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获得在俄居留权。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超过183天,将按照俄罗斯联邦常住居民税收制度征收所得税(税率为13%)。

雇主在雇用外国劳动力时,必须承担住宿、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

法案规定,如果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公司工作,必须获得联邦移民局发放的工作许可。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暂时在俄停留期限(一般为入境后90天)。如需延期,应向联邦移民局提交书面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和移民登记文件。

法案规定,由俄罗斯自然人雇佣的外国公民,需要向俄罗斯移民机关购买劳动就业特许证,价格为每月1000卢布。购买费用以外国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预付款形式支付。

为加强外国劳动力监管,法案建议不仅要求雇主提供雇佣外国劳动力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还要提供假期证明。

法案加强了联邦移民局在建立外国公民劳动许可数据库方面的职能。根据法案,赴俄工作的外国公民应该进行拍照和指纹扫描。此外,凡在俄罗斯联邦境内雇佣外国公民的组织,应该在其入职后的三天内通知当地移民机关。

国家杜马“统一俄罗斯党”议员、杜马预算税收委员会委员纳塔利亚·布雷金娜表示,该法案某些方面需要进行修改。

布雷金娜认为,首先,该法案将自然人雇佣的外国劳动力同法人组织雇佣的外国劳动力加以区分,对他们实行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制度,造成了他们之间的不平等。她认为,应该由雇主而不是外国劳动力购买劳动就业特许证。

她还建议,雇主必须为其外国雇员购买最低限度的医疗保险,就像所有欧盟国家实行的那样。

布雷金娜还认为,劳动就业许可证的价格,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加以区别。如果在莫斯科价值1000卢布,那么在较为贫困的地区,其价格不应该是难以承受的。

(佚名)


标签: 俄罗斯 雇佣 外国 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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