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将规定首次入境外国车须注册

2010-10-13 22:29:46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809


  马来西亚交通部10月13日将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修改60项交通规则,包括规定首次入境的外国车辆必须注册,以防止这些车辆违规后,无法追踪。
  数据显示,从1990年至今,马国交警共发出67万9342张交通传票给新加坡车主,涉及的罚款总数为1亿2800万令吉(约5300万新元)。

  根据当地交警的记录,到目前为止,只有25万零118张传票已缴付罚款,金额约2200万令吉。

  为此,马国交警经常在柔佛州新山市内多条主要道路,包括新山新海关、移民和检疫站(CIQ)前设下路障,追查拖欠交通传票罚款的新加坡车主。

  《星洲日报》报道,法案也规定马国车主在搬家后,须在两个月内更新车辆及驾驶执照的资料。

  目前,许多车主因没有及时更新资料,并以收不到传票为理由,拖欠罚款。这项修正案意味着没有更新资料者,往后须面对拖欠传票罚款的后果。

  此外,随着自动执法系统的落实,修正案也通过自动执法拍摄的图象可作为法庭呈堂证据。不过,政府明文禁止陆路交通局官员泄漏透过自动执法系统拍摄到有关车主的资料及详情。

  此修正案也规定那些已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及车主,不可办理任何与陆路交通局有关的事务。

  在法令修改前,被列入黑名单者只是不能更新路税和驾照,一旦新法案生效,黑名单者不只不能更新路税和驾照,其他与陆路交通局相关的申请,如注册新车、二手车及办理车辆割名等手续也不能进行。

  据了解,为了避免这项法案再次面对被驳回的命运,交通部在过去几个月已为国阵后座议员举行了多次有关修改法案的汇报会,让这些议员清楚了解修改內容和用意。
  其他陆路交通法案重点包括修改道路(Jalan)的诠释,让警方及陆路交通局官员可以对发生在私人地段,例如私人停车场的交通意外展开调查、授权警方及陆路交通局官员,拖走阻碍交通的车辆、陆路交通局官员有权逮捕无法出示身分证件或驾照的司机。目前只有警方有权这样做。
  此外,陆路交通局可通过网络系统吊销驾驶执照,而无须车主交出驾照。

(佚名)


标签: 马来西亚 入境 外国

政策法规»行业政策  最新文章
政策法规»行业政策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