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将拟新法令落实最低薪金制

2010-10-20 09:05:26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1170


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拿督苏巴马廉表示,内阁已批准让该部通过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落实最低薪金制。

因此,他说,该部将制定新法令,以便成立该理事会及制定最低薪金制机制。

“未来,该理事会将根据新法令推行(最低薪金制)。不久后,有关法令将提呈国会。”

苏巴马廉周二为2010年大马人力发展有限公司大会主持开幕后说,有关理事会将由雇主、职工会、非职工会雇员、政府机构、学术人员、非政府组织及个人所组成。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在上周五提呈的2011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将成立有关理事会,以便落实最低薪金制。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秘书处将设在人资部。

针对在财政预算案下将拨款5亿令吉作为技术培训开销的问题,苏巴马廉说,培训计划将由多个部门包括高教部、青年与体育部、人资部与人民信托局进行。

他指出,马来西亚人资部将通过技能发展协调理事会(Majlis Penyelarasan Pembangunan Kemahiran)更新所有训练计划,确保能达致政府制定的目标。

他说,政府准备夜间技能训练课程或周末技能训练课程,符合政府为鼓吹终身学习的文化的努力,同时也协助接受训练的低收入者展开小型生意。

苏巴马廉在致词时也说,在国内980万名雇员当中,只有28%属高技能员工。因此,马来西亚政府希望在2015年时将人数提高到33%,2020年时则是50%。

“在经济转型计划下,将会出现330万个工作机会,其中的60%属高技能职业。”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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