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劳动就业法规简介

2010-11-05 09:12:28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451


马里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马里1992年8月18号议会讨论通过、1992年9月23号第92-020号法令颁布了《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有妇女和儿童不能从事的工作,规定有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增加50%,节假日增加100%) ,还规定劳动合同生效的4个条件为:同意、资格、主题、动机,说明了雇主和雇员的关系,以及实习合同、培训合同和工作合同(临时和定期)等。

 

外国人在马里工作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外国人在马里工作,必须持有该法第305条规定的合法签证,否则将会被课以5000到1.8万西非法郎的罚款,如再犯则处以10万西非法郎罚款。

(佚名)


标签: 马里 劳动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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