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判决中国研修生胜诉 可讨回50万日元工资

2010-11-26 22:42:29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300


  据共同社消息,日本熊本法院11月26日作出判决,判处日本两家农场向3名中国研修生支付被克扣的约50万日元(约合39692元人民币 )工资。
  围绕利用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赴日的3名前中国研修生要求农场和接收窗口等支付被扣薪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共约2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9.2万元)一案,日本熊本法院26日作出判决,要求两家农场支付克扣的工资共约50万日元。

  法院驳回了原告方要求接收窗口熊本县国际农业交流协会和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予以赔偿的起诉。

  审判长原克也认为“原告有意工作,因此利用了该制度”,据此驳回原告认为强迫其加班和派到其他农场的行为属于不当的主张。

  另一方面,法院认定其来日本第一年的加班费中有部分未被支付。

  判决书指出,3人原告为24至33岁的女性,2006年4月来日后在熊本县阿苏市和山都町的农场进行了农业研修和技能实习。

  宣判结束后的记者会上,原告方辩护律师村上雅人声称判决完全违背事实,表示将继续上诉。

(佚名)


标签: 日本 中国 研修生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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