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新加坡企业办理《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的说明

2011-06-07 09:02:24 商务部 点击数:838


  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为新加坡劳务代理公司、建筑公司、制造业公司、海事业公司和服务业公司办理《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现将认证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公布如下:
 
   一、新加坡公司办理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需具备的条件

  (一)在新加坡公司注册局合法登记注册;
  (二)没有被新加坡或中国政府列入“控制名单”;
  (三)在我处没有不良经营记录;
  (四)劳务代理公司应首先获得新人力部签发的引进中国劳务人员批准信;B2/L5级以下的建筑公司应首先获得新加坡建筑商公会的支持函;海事业公司应首先获得驻厂分包商证书。
   二、新加坡公司办理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出示新加坡公司注册局(RCB)签发的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
  (二)提供中方合作伙伴营业执照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根据公司业务类型如实填写《新加坡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
  (四)劳务代理公司需出示新人力部颁发的中介执照及引进中国劳务人员批准信复印件;
  (五)海事业公司需出示新加坡船厂颁发的驻厂分包商执照复印件;
  (六)如为建筑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
  1、出示新加坡建设局(BCA)颁发的注册文件复印件;
  2、出示新加坡人力部(MOM)签发的预核准(PriApproval)文件复印件;
  3、公司最新的财务报告;
  4、拟聘用中国建筑工人的项目说明;
  5、B2/L5级以下的建筑企业应提供新加坡建筑商公会的支持信。

  三、资格认证办理

  (一)申请文件的提交。申请认证的企业可将上材料扫描为PDF文档,发送至使馆商务处邮箱:sg@mofcom.gov.cn。如有必要使馆将要求申请企业提供相关文档原件,或其它补充材料。
   (二)申请审核。我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如有必要,我处将对申请公司进行实地走访。
  (三)资格认证的签发。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我处将为其出具《新加坡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并电话通知申请企业前来我处一楼柜台领取。领取人须持有公司授权信,并在存档文件上签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我处将不负责解释拒绝原因。
   (四)申请企业提供的有关文件不予退还。

 

附件:
新加坡劳务代理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
新加坡建筑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
新加坡海事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
新加坡服务业、制造业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

(佚名)


标签: 新加坡 企业 中国 劳务 资格

政策法规»行业政策  最新文章
政策法规»行业政策  热门阅读